通知公告

2025年春季学期资助申报攻略

  • 2025-02-20
  • 点击数:58

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澄政规发〔2018〕1号)执行。2024年秋季学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本学期会继续予以资助,本学期需要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需要重新申请以重新认定。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要由监护人(满16周岁的由学生本人)在线填写《自愿放弃资助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