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江阴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流程表

  •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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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工 作 内 容

完成时间

备  注

1、填报《学期督导计划表》,统筹安排督导工作,每所学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工作日。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

报市教育督导室备案

2、联络被督导单位。

督导前一日

挂牌督导前请带齐以下资料:

1、督学证;2、《挂牌督导工作手册》;3、工作记录表。注:事先也可不通知学校。

1、佩戴督学证,持证上岗。

进校时

注意仪容仪表,文明督导。

2进校(园)督导。采用现场视导、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督导时

督导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及时纠正或实行回避;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填写工作记录表,做好记录。

督导时

及时上传督导平台。

4、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如需整改,当场填写《整改通知书》。

离校前

口头或书面反馈皆可。

1、上报《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到市教育督导室。

督导结束三日内

市教育督导室填写《整改通知书》的编号、整改期限并盖章;市教育督导室约谈整改单位负责人;市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被督导单位分别存档。

2、向市教育督导室报告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提供有价值的督学信息。

督导结束三日内

口头或书面形式皆可。

3、对被督导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

一般30日内

根据整改事项确定不同时限。

4、总结督导工作,撰写督导案例。

每学期寒暑假第一周内,上半年:案例;下半年:总结

报市教育督导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