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研究

学校危房在多次的“督学进行时”中拆除

  • 2017-01-09
  • 点击数:478

督导案例:

学校危房在多次的“督学进行时”中拆除

贡和法

【背景】2013年10月,在迎接国家义务教育达标验收时,市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学校拉网检查时,发现夏港实小有危房存在。但为不影响全市的达标迎检,当时就没将此列入危房名单上报。

【问题】2014年4月24日,责任督学首次赴夏港实小巡查时再次发现夏港实小有危房存在的问题:学校有一幢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3000多平米的教学楼,已属危房。

【问题解决】责任督学了解问题后,觉得学校安全是大事,必须引起政府、临港新城管委会、学校的高度重视,并就此问题解决对学校提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1.建议校方寻求权威机构的鉴定。学校后请市安委会来校对教学楼作安全鉴定,在确认是危房后,由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达“不准使用,必须立即封闭”的文书。

2.学校向临港新城管委会作反映。要求学校及时向临港新城管委会作书面汇报,着手进行校舍改扩建的可行性调研。责成学校全部封闭该楼,将专用教室移至普通教室上课。

3.继续跟踪学校危房处理的过程。2014年月 21日再赴夏港实小,实地查看3000平方米的危房已封闭停止使用,当然也给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4.着力推进学校危房处理的拆除。学校暑假开始前夕,又督促学校与临港新城管委会建设局联系争取利用暑假学生不在校的好时机,开工拆除危房。暑假期间,施工队将相对独立的1417平方米危楼正式拆除,2014年8月5日到校检查,拆除工作进展顺利,对与现有教学楼相连的2052平方米危房因拆除可能会影响现有教学楼安全,便进行全面的封闭,并列出了拆除计划和平时的安保措施。

【反思讨论】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关切师生生命。对此,作为责任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和校方一起采取积极的态度、扎实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责任督学的不断跟踪、督促是问题得以解决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责任督学要真正解决一些督学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其次要有切实的应对策略,再次更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和对症下药的良方!相信,有些问题的化解往往是在“督学进行时”中得以实现的。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